城厢四小教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室空调系统的科学运行管理,合理设置教室室内温度,节约能源与资源,保护环境,营造适宜的室内舒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文件精神,制定学校教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一、使用条件:
1.夏季:气温超过30℃时可开启空调制冷,空调制冷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2.冬季:气温低于3℃时方可开启空调制热,空调制热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2℃;
3. 春秋两季的温度比较适宜,原则上不使用空调。
二、使用管理:
1.班主任是教室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使用空调。
2.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吊扇关闭或开微风,有阳光时应拉上南侧窗帘。
3.空调开启要关闭室内门窗,进出班级前后门的同学要随手关门。
4.学生前往专用教室(音乐课、美术课、信息技术、科学、体育课等)上课时必须关掉空调(不开无人空调),打开非靠近走廊的窗户,清新空气,减少病源。
5.各专用教室的空调由其装备室主任管理。
6.节假日、双休日和非教学时间段内禁止在教室开空调做与本校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有特殊情况报学校审批,方可供电使用。
7.一旦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自行拆开机体私自维修,督促维修人员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尽快进行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经确认是人为破坏或损坏空调设备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8.每个学期结束时,将空调遥控器归还总务处沈平老师。应妥善保管空调遥控器,在不使用空调的季节,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采取停电等方式禁用空调:
(1)违规使用、无专人管理,造成浪费或空调损坏。
(2)班级有多名同学患感冒、手足口病或其它因空气不流通易导致传染的疾病(此项依据校医务室)。
10.学校将对各班使用空调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发现使用不当或造成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11.学校将对各班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班级考核、流动红旗评比及班主任考核,如有违反使用要求的情况将进行记录反馈。
太仓市城厢镇第四小学
2023年6月